【法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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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半岛铁盒刘志贡献华人民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华人民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民事主体第三章婚姻家庭第四章继承第五章物权第六章债权第七章知识权第八章附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二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 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第三条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第四条强制性规定。华人民和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 直接适用该第五条外法律的适用将损害华人民和社会公利益的, 适用华人民和法律。第六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法律,该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第七条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第八条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地法律。第九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法律,不包括该的法律适用法。第十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法律,由人民法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法律的,应当提供该法律。不能查明外法律或者该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华人民和法律。第二章民事主体第十一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第十二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第十三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第十四条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权利义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第十五条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第十六条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信托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信托财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第十九条依照本法适用籍法律,自然人具有两个以上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籍法律;在所有籍均无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籍法律。自然人无籍或者籍不明的,适用其经常居所地法律。第二十条依照本法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经常居所地不明的,适用其现在居所地法律。第三章婚姻家庭第二十一条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同经常居所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