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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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您的位置:->申报通知名称:关于下达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浏览量:次数量:发布日期://留言询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G科创走廊创新生态体系建构与治理机制研究”等个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自由申报项目和“科技创新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专项研究”等个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主动设计项目列入年度省级科技计划。
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按照《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政〔〕号)、《浙江省公益技术与政策科学(软科学)应用研究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财教〔〕号)、《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浙科发计〔〕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并于年月日前通过“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提交项目合同书,
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项目立项资助,其中省委改革办、省政府研究室和浙智专委招标、推荐的“杭州湾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对策研究”等个项目,分别由各招标、推荐单位负责项目合同书的签订、中后期管理及验收工作。